按照恩施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的批复》(恩施州机编发[2003]108号),组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为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相当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经办州直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分账对账、缴费记录、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稽核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管理州直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四)负责州直社会保险的扩面续保工作。
(五)负责州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工作。
(六)负责州直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医疗保险有关业务纠纷和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
(七)负责全州社保基金监管。
(八)负责州直参保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十)负责全州社会保险的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指导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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